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章第七十一条规定,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;
 1、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,已购买价款为成本。
2、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,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。